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流程及費用
發布日期:2023-11-05 09:03:48 更新日期:2024-09-07 17:24:57 瀏覽次數:2709次
市政工程一級資質是指具有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的資格,可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設、改造、擴建等項目。市政工程一級資質是市政建設領域的最高級別的資質,具有很高的市場價值和競爭力。然而,由于各種原因,一些企業可能需要將自己的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給其他企業,以實現資產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效益等目的。那么,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呢?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介紹。
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的條件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標準》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內蒙古自治區內注冊的法人企業,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無不良信用記錄,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者建設市場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無違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行為,沒有被吊銷或者撤銷資質證書或者被暫停或者限制承攬業務;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無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建設、重大基礎設施等重要領域的在建項目或者已中標未開工項目;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無涉及訴訟、仲裁、裁決等糾紛的在建項目或者已中標未開工項目;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無影響社會公共利益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符合市政工程一級資質的申請條件,包括注冊資本、技術人員、業績、管理體系、信用等方面的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了合法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協議,并明確了轉讓價格、付款方式、責任分擔等內容。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的流程
內蒙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的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雙方協商確定轉讓意向
轉讓方和受讓方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溝通,了解彼此的基本情況和需求,確定是否有轉讓意向。如果有轉讓意向,雙方可以簽署《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意向書》,明確轉讓的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后續的合作方式和時間安排。
第二步:雙方進行盡職調查
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對對方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對方的資質證書、注冊資本、技術人員、業績、管理體系、信用等方面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利于轉讓的情況。如果雙方都滿意,可以進入下一步。
第三步:雙方簽訂轉讓協議
轉讓方和受讓方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協商確定轉讓價格、付款方式、責任分擔等內容,簽訂《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協議》,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轉讓協議應當明確以下內容: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轉讓的資質證書的編號、有效期、范圍等;轉讓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等;轉讓后的資質證書的歸屬、使用、管理等;轉讓后的在建項目或者已中標未開工項目的處理方式;轉讓后的技術人員、業績等的歸屬和使用;轉讓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和責任分擔;轉讓過程中需要配合辦理的手續和文件;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轉讓協議應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附上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第四步:雙方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審批
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在簽訂轉讓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共同向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提交《市政工程一級資質轉讓審批申請書》,并提供以下材料:
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近三年的信用評價報告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近三年的業績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雙方現有在建項目或者已中標未開工項目清單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