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2-13 14:28:43 更新日期:2024-09-07 17:33:33 瀏覽次數:1962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管理規定》,注冊航空信息咨詢公司需要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2.具有與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和場地。
3.具有與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4.具有與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對象。
5.未受過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或警告。
根據《民用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管理規定》,注冊航空信息咨詢公司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書,包括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申請內容、業務范圍、服務對象等。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從業經歷等。
4.設備和場地的清單、配置情況、使用說明等。
5.內部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的文件。
6.與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相關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等。
根據《民用航空信息咨詢業務管理規定》,注冊航空信息咨詢公司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請單位向所在地省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申請單位。
2.通過初審的申請單位,省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將其申請材料報送國家民用航空局,國家民用航空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30個工作日內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通知省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和申請單位。
3.通過復審的申請單位,國家民用航空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信息咨詢許可證》,并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許可證編號、許可單位名稱、許可內容等信息。
4.未通過初審或復審的申請單位,省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或國家民用航空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注冊航空信息咨詢公司還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申請材料,不得偽造、變造或隱瞞相關信息,否則將被拒絕許可或撤銷許可。
2.申請單位在獲得許可后,應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內容、范圍和期限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超越許可證規定的內容、范圍和期限。
3.申請單位在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4.申請單位在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時,應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不得提供虛假、誤導或過時的信息。
5.申請單位在開展航空信息咨詢業務時,應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并對所造成的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