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9 07:22:10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2:30 瀏覽次數:1816次
長安區是西安市的一個重要區域,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和美食資源。在長安區開設小餐飲店,不僅可以滿足市民的飲食需求,也可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文化傳承。但是,想要開設小餐飲店,不是隨便就可以的,需要辦理一系列的許可證和證件,才能合法經營。那么,長安區小餐飲許可證怎么辦理呢?本文將為你介紹辦理流程和注意事項。
小餐飲許可證,是指由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允許個人或企業在一定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的證件。根據《西安市小餐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小餐飲分為以下四類:
小型餐館,是指以提供烹調食品為主,經營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就餐座位數不超過50個,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的餐飲店。小型餐館的經營項目包括中餐、西餐、快餐、火鍋、燒烤、面點等。
小吃店,是指以提供特色小吃為主,經營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就餐座位數不超過30個,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的餐飲店。小吃店的經營項目包括餃子、餛飩、包子、粥、面條、米線、涼皮、肉夾饃、油茶、煎餅等。
飲品店,是指以提供飲料、冷飲、甜品為主,經營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就餐座位數不超過10個,從業人員不超過5人的餐飲店。飲品店的經營項目包括茶、咖啡、奶茶、果汁、冰淇淋、冰沙、布丁、豆花等。
流動餐飲,是指以提供簡單食品或飲品為主,使用流動車輛、船只、攤點等設施,不固定經營場所的餐飲店。流動餐飲的經營項目包括煎餅果子、烤馕、烤玉米、烤紅薯、烤魷魚、烤羊肉串、炒栗子、炒糖、糖葫蘆、冰棍、冰糖葫蘆等。
根據《辦法》,小餐飲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如下:
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區(縣)市場監管局或其指定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人應當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小餐飲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應當在收到頒發通知后,憑有效身份證明,到市場監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領取小餐飲許可證。小餐飲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張貼。
小餐飲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申請人應當在許可證到期前30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續期,提交與初次申請相同的材料,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續期;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續期的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小餐飲許可證上的內容發生變更時,如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經營項目等,申請人應當在變更發生后10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變更,提交變更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變更;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變更的決定書,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