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7 16:45:43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2:30 瀏覽次數:1197次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
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通俗來說,“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標準定額作為稅前扣除項扣除,再對綜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如何計算?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舉個例子
小王在省會城市工作,一直沒有購買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000元,可享受到新規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納稅部分為:
5000+1500=6500(元);
8000-650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