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8 11:05:05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5:31 瀏覽次數:2052次
問:出生證明等資料需要提交給稅務部門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納稅人在申報時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留存備查即可。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稅務機關將通過稅收大數據、部門間信息共享等方式,對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核驗,對發現虛扣、亂扣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