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廣東省和大連市開展出口退稅管理新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72號)規定,三、推行工作安排
(一)試點推行。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廣東省和大連市試點推行新系統。廣東省和大連市納稅人可以自愿選擇使用新系統離線申報工具、電子稅務局或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平臺,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備案變更、相關證明事項以及申報出口退(免)稅。廣東省和大連市稅務局使用新系統辦理各項出口退(免)稅業務,函調業務暫時仍使用現有函調系統。
(二)分步推廣。除廣東省和大連市外,全國其他地區將分步推廣新系統,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