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是被國務院確定為唯一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部“三項制度”試點的部門。試點以來,稅務總局大膽開拓創新,有力有序推進“三項制度”建設。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羅天舒。
聚焦執法薄弱環節
記者:稅務總局是如何立足稅務實際,探索“三項制度”改革經驗的?
羅天舒:稅務部門對“三項制度”試點工作高度重視。王軍局長親自主持研究部署試點工作,試點實施單位均成立一把手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緊密聯系稅收工作實際,聚焦稅收執法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力量、重點攻關,形成了一批工作亮點和典型經驗。
稅務總局綜合考量國務院確定的試點地區,結合稅務機關試點意愿、工作基礎、機構層級和地域分布等因素,確定了31家試點單位,覆蓋省(15家)、市(14家)、縣(2家)三級稅務機關。其中全面推行“三項制度”17家,推行執法公示制度4家,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5家,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8家。稅務總局還選擇10家單位作為重點跟蹤調研單位,確定28項重點研究課題。
擴大執法公示受眾面
記者:稅務系統在推行稅收執法公示制度中有何亮點?
羅天舒:稅務系統通過構建“四個結合”,推行稅收執法公示制度。即,基礎信息與專項信息相結合規范公示內容,既公開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等基礎信息,又及時公開行政許可、處罰行為過程信息;統一平臺與多元渠道相結合規范公示載體,以稅務機關網站“執法公示平臺”為主體,以辦稅服務廳公示欄、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為補充,并與政府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互聯互通,擴大執法公示受眾面和影響力;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規范公示環節,明確各個公示事項的時間節點、時限要求;此外,通過分工負責與統一發布相結合規范公示流程。
有效融洽征納關系
記者:推行稅收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中做了那些嘗試?
羅天舒:稅務部門著力規范文字記錄、應用信息化記錄、推行音像記錄、強化數據分析,“四位一體”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讓權力以“看得見”的方式規范運行。各試點單位規范執法文書14.5萬份,補正紙質檔案15.6萬份;配備執法記錄儀收集音像記錄3.1萬條,記錄發現納稅人違法行為1.6萬戶次,查補稅款近7億元。解決涉稅爭議358件,有效融洽了征納關系。特別是應用信息化記錄,依托金稅三期工程進行全過程記錄,涵蓋稅務認定、申報納稅、稅務檢查等11類612項稅收征管業務。
著力優化審核程序
記者:在推進重大稅收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方面有何特點?
羅天舒:稅務部門“四輪驅動”推進重大稅收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著力實化審核主體、量化審核范圍、細化審核內容、優化審核程序,促進重大稅收執法決定合法公正。試點單位一般由法制機構負責法制審核,有的單位組建法制審核委員會集體審核;同時,結合稅收執法行為的類別、涉案金額以及對納稅人影響等因素,采取清單式列舉,量化審核范圍;此外,針對不同稅收執法行為,逐一列明審核要素,細化審核內容;通過編制法制審核流程圖,優化審核程序。各試點單位共對18067件重大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首次審核退回決定事項750件,占審核總量的4.2%;審核發現問題1387個,均予以糾正。
提高執法“能見度”
記者:“三項制度”在推動依法治稅方面發揮了怎樣的制度效能?
羅天舒:“三項制度”有力促進了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打造陽光稅務、規范稅務、法治稅務。通過推行“三項制度”,采用信息公開的辦法、全過程記錄的手段、法制審核的措施,以嚴密的程序規范保證實體規定得到貫徹執行,讓稅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稅收執法行為被記錄、看得見、可回溯,讓每一起重大稅收執法決定接受合法性審查,提高了稅收執法活動的“能見度”“透明度”,保證稅收執法始終沿著法治軌道運行。
據統計,2017年,31家試點單位受理復議案件208件,同比下降22.6%;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54件,同比下降36.4%;勝訴率95.5%,同比提高1.7個百分點;稅收執法投訴2799件,同比下降6.8%;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達423人,同比增加47人,增長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