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1 16:03:44 瀏覽次數:642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指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通常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根據咸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為2023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30918元,下限為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2160元/月。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月繳存基數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四舍五入到元。
2024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職職工,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
已在省中心申請緩繳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緩繳期滿或恢復正常繳存后辦理。
繳存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前,應先核對和完善職工個人賬戶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后再調整繳存基數。完成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應匯繳本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
常見問題解答問:如何查詢繳存基數是否申報成功?
答:單位登錄單位網上業務平臺后,點擊首頁【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在頁面下方“歷史跨年清冊信息”欄目中如顯示“2024-2025”清冊信息,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4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工作。
問:單位在繳存基數上限公布前已完成繳存基數申報,并完成7月匯繳的,涉及繳存基數上限人員是否需要調整基數及補繳?
答:不需要調整基數,但需要補繳。繳存基數上限公布后,系統將自動調整涉及職工的繳存基數;對于7月實際繳存額與新公布上限計算的月繳存額存在差異的職工,單位應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為涉及人員辦理差額補繳。
問:單位繳存基數申報錯誤,導致為職工多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該如何處理?
答:為職工多繳,可申請退回。單位申請將多繳的款項從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劃回單位賬戶的,需征求職工本人同意后,由單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填寫《單位為個人多繳住房公積金劃回單位賬戶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柜臺辦理。為職工少繳,應及時補繳。單位將職工的繳存基數申報錯誤,未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先將職工繳存基數調整正確后,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為其辦理差額補繳。
請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據當前搜索結果得出的,具體操作時請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最新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