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2 14:16:53 瀏覽次數:158次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綜合考慮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及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現行的四類地區調整為三類地區。調整后的全日制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地區1980元、二類地區1910元、三類地區185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地區20.8元、二類地區20.1元、三類地區19.5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但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必須確保其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對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得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五險一金各地規定不盡相同。在內蒙古,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