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4 12:46:05 瀏覽次數:7069次
本次調整針對的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將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方法包括三個部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27元。
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以2023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5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6元/月。
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給予適當傾斜。高齡退休人員根據年齡不同,每月可增加25元至80元不等;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根據地區類別,每月可增加5元至65元不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調整所需資金主要來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
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對于服刑或涉嫌犯罪的退休人員,暫不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2024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退休人員可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咨詢調整情況。
相關問答問:哪些人員可以享受本次養老金調整?
答: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享受本次養老金調整。
問:養老金調整的發放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退休人員將收到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問:如何理解養老金調整的3%比例?
答:3%的調整比例是針對全省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而言的總體水平,具體到個人,增長比例可能高于或低于3%,這取決于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