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2 20:56:24 瀏覽次數:9192次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呼和浩特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但考慮到信息的時效性,我們關注的是2023年的最新情況。
呼和浩特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地區類別有所不同。一類地區包括和林格爾縣、新城區、回民區、玉泉區、賽罕區,全日制用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8元。二類地區包括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全日制用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1元。這些調整反映了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異 。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然而,它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必須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此外,用人單位應及時在勞動用工備案系統中填報,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 。
以下是關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個常見問題及其答案:
是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包含了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不一定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確保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
是的,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的薪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 。
這些信息提供了對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全面了解,確保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