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3 16:00:54 瀏覽次數:4735次
珠海市2023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上限均為12%,下限為5%。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依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來確定的。2023年度的繳存基數上限是珠海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1,533元;下限則是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
對于2023年度,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代扣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784元,合計上限為7,568元。相對應的下限則為95元,合計下限為190元。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繳存單位應在2023年7月至9月完成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調整工作,調整后的執行日期區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答:繳存基數上限是按照珠海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來設定的,而下限則是依據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的。
答: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整工作,并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告知職工本人,以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和合法權益。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照單位職工的繳存標準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應遵循相關規定。
以上信息均根據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標準事項的通知》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