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4 13:23:24 瀏覽次數:1991次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布的通告,2024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進行了新的調整。這一調整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文件,如《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以及《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等進行的。
自2024年7月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的月繳費基數上限被設定為35283元,下限為6821元。這一調整為參保企業和個人提供了明確的繳費指導標準。
對于以個人身份存檔并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自由選擇。這一靈活性為不同收入水平的個人提供了適宜的繳費選項。
如果參保人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如果上一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低于今年的下限,那么今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將以2024年下限為準。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定額,即參保人每月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為576.32元。
本市2024年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確定為3528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057元,這一調整體現了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特別考慮。
問1:2024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2024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為35283元,下限為6821元。
問2:如果參保人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社保繳費基數將如何確定?
答:如果參保人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如果上一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低于2024年的下限,那么2024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將以2024年下限為準。
問3:個人參保人員如何選擇繳費基數?
答: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
通過上述解讀,我們可以看到2024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旨在為參保單位和個人提供更明確的繳費標準,同時增加了個人參保的靈活性,確保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公平性和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