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30 17:21:35 瀏覽次數:1840次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的重要政策工具。它規定了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分別適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2022年,臺州市政府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1年8月1日起,臺州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70元和1840元兩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0元和18元兩檔。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變化,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收入。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費用由用人單位另行繳納。此外,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夏季高溫津貼、中夜班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以及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了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企業人工成本、全市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這些因素的綜合考量有助于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既能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又能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也依法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2022年,臺州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化,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來說,臺州市區、臨海市、溫嶺市、玉環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0元;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的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
2.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費用由用人單位另行繳納。這意味著勞動者實際到手的工資可能會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因為需要從中扣除個人應繳納的社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