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31 20:14:39 瀏覽次數:1433次
根據2023年的相關通知,西安地區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02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29483元 。下限則根據不同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而有所不同,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160元/月,而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050元/月 。
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 。單位可以在這一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組成,計算方式為職工月繳存基數與職工及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 。
對于2023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職的職工,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 。對于同日之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同樣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 。
問答環節:
問1:2023年西安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上限是多少?
答1:2023年西安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上限為29483元。
問2:不同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否相同?
答2:不同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有所區別,例如新城區等區域為2160元/月,而鄠邑區等區域為2050元/月。
問3: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答3: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單位可以在這一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對于已經申請緩繳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核定將在緩繳期滿或恢復正常繳存后辦理 。
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前,應先核對和完善職工個人賬戶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此外,單位完成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應當及時匯繳本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 。
問答環節:
問4:緩繳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何時核定?
答4:緩繳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將在緩繳期滿或恢復正常繳存后辦理。
問5:單位在調整繳存基數前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5:單位需要先核對和完善職工個人賬戶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
問6:單位完成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應該怎么辦?
答6:單位應當及時匯繳本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