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31 22:43:33 瀏覽次數:2717次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在生育期間享有的法定休假權利。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女職工的產假天數已明確規定,以保障她們在這一特殊時期的權益。
國家層面的基本產假為98天,而地方政策在此基礎上有所增加。在石家莊,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額外60天的延長產假,總計158天 。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產假天數還會有所增加。例如,難產或生育多胞胎的情況,均可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增加相應的產假天數 。
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應得到充分保障。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此外,生育津貼和醫療費用也應按照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支付 。
女職工在申請產假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等,并咨詢公司人事部門進行辦理 。
對于哺乳期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每天安排至少1小時的哺乳時間,并且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 。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產假規定,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女職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維權 。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答: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工資應照常發放,不得降低。
問:產假可以提前休嗎?
答:根據規定,產前可以提前15天開始休產假。
問:單位只讓休98天產假違法嗎?
答:是的,根據石家莊的規定,合法生育的夫妻應享受至少158天的產假,單位只讓休98天屬于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