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07 14:34:51 瀏覽次數:4189次
2021年,武漢市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從2021年9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上調。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時也考慮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僅適用于企業,還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武漢化工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的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1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5元/小時。而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的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武漢市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依照此標準執行。
武漢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相關問答2021年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時間是從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是的,武漢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會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仲裁機構也會及時妥善處理涉最低工資標準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