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12 14:34:32 瀏覽次數:9762次
2024年,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4號)有關規定,對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此次調整旨在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就業狀況等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
根據《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白山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將有所提高。具體調整如下:白山市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擬調整為192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5元/小時。這一調整將使白山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與吉林市區、松原市區、延吉市區、琿春市等地區的標準保持一致。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也是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促進。通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增加勞動者的收入,改善其生活質量,同時也有助于促進消費,推動經濟增長。此外,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還有助于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主要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公眾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饋對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意見。電子郵件請發送至:jlsldgx@sina.com;信函請郵寄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郵編:130062),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