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13 14:47:45 瀏覽次數:2985次
2024年,廈門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迎來了新一輪的調整。根據國家規定,從2024年1月1日起,對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進行調整,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
調整的范圍涵蓋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調整的具體方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以實現公平和激勵機制的統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則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相關聯,適當傾斜則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給予更多關注。
調整所需資金將從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等給予適當補助。地方政府也將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增支出給予一定的補助。各地區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
福建省的具體調整方案也已經公布,其中包括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3元,掛鉤調整部分則根據退休人員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1.29%進行調整增加,同時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元。此外,對于高齡退休人員和企業軍轉干部等群體,還有額外的傾斜政策。
問:哪些退休人員可以參加這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答:滿足兩個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參加,一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按月正常領取基本養老金。
問:本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如何解決?答:已經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通過上述信息的整合,我們可以看到,廈門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體現了國家對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關注和保障,同時也強調了調整的公平性和激勵性。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將根據國家指導和地方實際情況進行制定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