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24 17:13:40 瀏覽次數:1822次
根據國家層面的規定,一般順產情況下的產假為98天。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況下,產假天數會相應增加。
福建省在2024年通過新修訂的《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明確了女性員工的產假為158至180天,具體天數由用人單位規定,但不得低于158天 。
除了女方的產假,男方也有權享受15天的照顧假。此外,夫妻雙方在子女三周歲前,每年可以享受各10天的育兒假 。
在婚假、產假、照顧假以及育兒假期間,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且不影響晉升 。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情況下,根據懷孕時間的不同,享有不同天數的產假。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為15至30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98天 。
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生育津貼,且生育津貼的發放天數不少于128天 。
問1:福建2024年的產假可以提前休嗎?
答1:根據規定,女職工產假的具體安排由用人單位決定,但需滿足最低天數要求。
問2:男方的照顧假可以增加嗎?
答2:男方的照顧假為15天,目前沒有規定可以增加。
問3:育兒假是否適用于所有家庭?
答3:是的,只要符合條件,夫妻雙方在子女三周歲前,每年可以享受各10天的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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