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25 15:17:05 瀏覽次數:6949次
根據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的實施方案,自2022年2月10日起,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總計達到158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假期。若難產,產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一個嬰兒,產假同樣增加15天。
對于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并應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流產假期也有明確規定: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產假;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產假;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或引產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產假;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享受15天的護理假。
此外,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假期。
勞動者在享受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以及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工資的計算標準應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約定、集體合同或本單位工資支付制度,或者按照勞動者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確定。
問1:蘇州2024年產假可以提前休嗎?
答:根據《實施方案》,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可以按照新規定享受產假達到158天;若已經享受完畢原規定產假的,則不再享受新增的30天延長產假。
問2:蘇州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答:產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具體工資的計算標準應根據雙方約定、集體合同或本單位工資支付制度,或按勞動者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問3:蘇州育兒假如何申請和使用?
答: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可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具體的申請和使用流程應遵循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