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4-12-01 16:40:03 瀏覽次數:6290次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yè)務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進行了調整。
調整旨在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管理,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適應性,同時滿足職工的住房需求。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核定,以2022年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繳存基數上限為26667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400元,下限為260元。
調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至2024年6月30日結束。
繳存單位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完成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申報與調整。
繳存單位需確保繳存基數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并及時通知職工本人。
問: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答:上限為26667元。
問:繳存單位如何調整繳存基數?
答: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填報《繳存基數核定表》和《南昌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清冊》,并經單位經辦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辦理。
問:如果職工已在兩個城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如何處理?
答:職工只能保留一個賬戶繼續(xù)繳存,其他賬戶需封存,待符合條件后再辦理銷戶提取或賬戶轉移。
本次調整體現(xiàn)了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政策的持續(xù)優(yōu)化,以適應職工的住房需求和市場變化,確保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