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1 22:21:28 瀏覽次數:469次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根據最新的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這意味著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即每月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text{應納稅所得額} = \text{工資收入金額} - \text{各項社會保險費} - \text{起征點(5000元)} \]。應納稅額則通過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相應的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來確定。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如下表所示:
| 級數 | 累積預扣預交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 | --- | --- | --- |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的部分 | 25% | 31920 |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的部分 | 35% | 85920 | | 7 | 超過960000的部分 | 45% | 181920 |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這些扣除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減去,從而降低應納稅額。
年度匯算是指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2024年度的匯算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間,納稅人可以通過個稅APP或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辦理、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或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辦理匯算時,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一般情況下無需納稅人提供其他資料。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需要按規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提供佐證材料。
今年匯算在持續優化納稅服務的基礎上,又新推出了以下便利化舉措: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范圍、拓展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優化納稅人個稅APP操作體驗。
對于未按照規定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情形,稅務機關將通過個稅APP、網站或扣繳義務人等渠道進行提示提醒。納稅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將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1. **什么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2.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具體包括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退稅的納稅人,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需要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以及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
3. **納稅人應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2024年度匯算時間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