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2 15:27:00 瀏覽次數:3956次
失業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旨在為失業人員提供一定時期的經濟幫助和相關服務,幫助他們度過失業期,重新就業。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自2024年1月起,深圳市失業保險將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這標志著深圳市失業保險政策的一次重要更新。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包括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等。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的月標準為本市當年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2022年1月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360元/月,因此,每月領取標準為2124元。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2022年7月起,失業補助金標準提高,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062元/月,繳費不滿1年的為318.6元/月。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繳費年限來核定。繳費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4年以上的,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非深戶但在深圳參保的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在深圳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關系可以隨同轉移,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失業保險金申請可能因為多種原因不通過,包括仍在用人單位正常參保、不滿足申請條件、資料不完整或存在虛構勞動關系等情形。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可以通過深圳市社保局的個人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和清晰度是申請成功的關鍵。
問1:失業保險金可以連續領取多久?
答:根據繳費年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問2:失業保險金的月領取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月領取標準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的90%。
問3:非深戶在深圳失業,能否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符合條件的非深戶人員可以在深圳領取失業保險金。
以上信息均基于最新的政策和規定,建議在申請前咨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訪問官方網站獲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