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5 15:23:33 瀏覽次數:612次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這一標準不僅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2021年12月3日起,阜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如下:
1. **月最低工資標準**:1430元/月。
2.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小時。
這些標準適用于阜陽市區,包括但不限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剔除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及在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主要是《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調整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在支付最低工資時,需要扣除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用人單位在支付加班工資時,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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