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10 16:12:11 瀏覽次數:5619次
2024年,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省財政廳發布了《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該方案旨在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以響應國家關于改善民生的政策號召。
調整對象包括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調整將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方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種方式。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4元;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和2023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基本養老金增加1%;傾斜調整則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70至80歲增加30元,80歲以上增加50元,不同地區根據類別增加不同金額。
調整所需資金將從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若個人賬戶余額為零,則全部從統籌基金中支付。駐滇中央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將按照現行渠道解決,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各州、市需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養老金調整的兌現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將調整情況匯總上報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
問:2024年昆明市職工養老金的調整幅度是多少?
答: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
問:哪些人員可以享受此次養老金調整?
答:包括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問:高齡退休人員在此次調整中有何特別優待?
答:70至80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