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11 20:44:14 瀏覽次數:9626次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以及《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2024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進行了調整。
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定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繳存比例方面,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均為5%-12%,繳存單位可以在這一區間內自主確定具體比例。如果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則需要經過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表決通過。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準。2023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05620元,因此,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被確定為26406元,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6338元。同時,按照鄭州市2024年度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10元。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月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乘積。2023年度全市城鎮私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57726元,據此確定的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886元,下限為578元。
繳存單位可以通過網上自主辦理或線下網點辦理的方式調整繳存基數。網上辦理需要通過公積金網廳基數調整模塊操作,而線下辦理則需要攜帶相關材料至受托銀行網點進行。
對于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在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進行補繳。
答: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職工個人繳存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單位為職工繳存的部分。具體的月繳存額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以及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答:是的,繳存單位可以在5%-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果調整后的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則需要經過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表決通過。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月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乘積。繳存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當地城鎮私營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和60%來確定。
以上信息整合自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最新通知及相關政策解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