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13 18:55:31 瀏覽次數:2368次
自2022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1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
繳存基數的上限根據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5688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3922元。
繳存基數下限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規定,不同區域的下限分別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1880元;陽曲縣1760元;婁煩縣1630元。
企業單位執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按原標準執行,繳存比例一律取整數。
職工月繳存額必須四舍五入到元,最高月繳存額為5741元,最低月繳存額根據不同區域分別為188元、176元和163元。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根據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進行繳存基數調整,調整可通過“太原手機公積金APP”自助申請辦理。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且在本年度內不再進行調整。
職工可以通過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網站、手機APP或服務熱線等渠道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信息及繳存情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具體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執行。
以上就是2022年太原市公積金繳存標準調整的主要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需了解更多詳細信息,請訪問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網站或相關渠道進行查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