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13 19:46:41 瀏覽次數:8523次
根據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文件 ,2019年沈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如下調整: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由1620元調整為1810元。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由1350元調整為154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由17元調整為18.3元。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由14元調整為15.6元。
這些調整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反映了政府對提高勞動者收入水平的重視,同時也保障了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最低工資的提高有助于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 。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包括基本工資和可能的各種津貼,但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以下是關于最低工資標準的3個相關問答:是的,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需要調整一次,以適應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 。
不包括。在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時,已經考慮了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 。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通常以小時為單位,其確定方法會在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并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與全日制就業人員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等方面的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