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25 16:59:47 瀏覽次數:1468次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旨在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根據國家規定,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為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納本人繳費工資的4%,所有繳費均計入個人賬戶。
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且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會適時調整繳費比例。
職業年金基金采取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財政全額供款單位的單位繳費采取記賬方式,退休前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進行“記實”。
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如果新單位未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則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工作人員可以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也可以選擇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宿州市從2020年10月份開始調整職業年金發放方式,由省級社保部門統一發放,確保了待遇發放的規范性和個人賬戶的管理。
問: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是否會調整?
答:是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會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的職業年金繳費比例。
問:職業年金如何進行投資運營?
答: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
問:如果工作人員在職期間去世,職業年金如何處理?
答: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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