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06 13:26:13 瀏覽次數:545次
根據《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政策,??谑械穆毠ぎa假政策有明確的規定。女職工在生育時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188天,其中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和海南省額外增加的三個月產假。
具體來說,國家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而海南省在此基礎上增加了三個月的產假,使得總產假天數達到188天。此外,如果女職工遇到難產,產假還會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在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工資照發,并享受全勤待遇。如果女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其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結束后,女職工可以申請哺乳假,哺乳假期間工資按不低于本人工資收入的80%計發,且不影響晉級、晉職、晉升工資、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計算工齡。
除了女職工的產假,海南省還規定了男方護理假和育兒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護理假,而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
育兒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可以順延。
《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規定了一些其他相關政策。例如,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此外,女職工產假期滿后,需要申請哺乳假的,可以按照《海南省婦女權益保障若干規定》執行。
哺乳假不影響晉級、晉職、晉升工資、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計算工齡,休假期間工資按不低于本人工資收入的80%計發。
《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和實施,旨在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條例的修改背景包括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以及海南省人口形勢發展的需要。
通過優化生育政策,海南省希望改善適度生育水平,保持人口均衡發展,并為加快構建和完善積極生育支持體系提供政策保障。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難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方護理假為15天,這是在女職工生育期間,男方可以享受的假期。
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育兒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