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19 13:32:37 瀏覽次數:2253次
所有者權益包括的四個部分一般為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在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前提下,還包括其他權益工具、其他綜合收益。其中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稱為留存收益。
一、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是投資者設立企業需要投入的資本。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即投資者的出資比例或股東的股份比例,一般是確定所有者在企業所有者權益中所占的份額,是企業進行利潤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據。
實收資本確認和計量時,企業需要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將該科目改為“股本”。投資者可以用現金投資、也可以用現金以外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投資。收到投資者投資時,借記“銀行存款”或借記有關資產類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
二、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投資者超出其在企業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投資,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
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是企業收到投資者超出其在企業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投資。其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原因主要有溢價發行股票、投資者超額繳入資本等。
按照《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積金(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三、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其中法定盈余公積是按照稅后利潤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業也可以按照超過10%的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積金。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四、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的結存利潤,也是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構成部分。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利潤后的余額。
在會計處理上,未分配利潤是通過“利潤分配”科目進行核算,“利潤分配”科目需要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積補虧”“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另外,所有者權益還包括其他權益工具和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工具是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比如金融工具歸類為債務工具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歸類為復合金融工具的等其他權益工具,作為企業的所有者權益。
其他綜合收益是企業沒有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企業在計算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應當扣除所得稅影響;在計算合并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除了扣除所得稅影響以外,還需要分別計算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和歸屬于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