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28 09:20:23 瀏覽次數:5536次
公積金啟封是指恢復原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使其重新開始繳納使用的行為。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封存的職員重新就業或者與原單位恢復工資關系時,職員及其所在的單位應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原封存的住房公積金是指職員因各種原因,如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發工資,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暫時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提取銷戶條件時所處的一種狀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