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2-05 16:39:04 瀏覽次數:2437次
增值稅存量和增量即增值稅的存量留抵稅額和增量留抵稅額,兩者的區別在于所適用的界定方法不同,納稅人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稅額相比較后,其孰低者即為存量留抵稅額;而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稅額相比較后,會根據實際情況將增量的部分或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作為增量留抵稅額。
其中根據稅務機關的規定,能夠辦理存量留抵退稅和增量留抵退稅工作的納稅人包括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和“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