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2-21 11:31:02 瀏覽次數:5082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規定:
一、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