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4-08 13:48:38 瀏覽次數:8904次
沒有房產可以申請公租房,但同時還需要滿足收入、年齡、人口等要求。
廣州戶籍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
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30周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獨立申請;年滿16周歲的孤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也可以獨立申請。
申請條件(同時符合):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并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 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廣州市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廣州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準。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三)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