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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
業務類型
設立
服務對象
擬在我市投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投 資主體
申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 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2、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 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服務流程
申請-------審核-------發照
應提交的基本資料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需要 紙質文書 紙張尺寸A4 原件 1份 復印件 0份) 點擊下載:示例文書表格
2.全體設立人簽 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 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 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成員 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 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
8.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9.名稱預先核準 通知書(經名稱預先核準的須提交)。
10.農民專業合作 社申請登記的業務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的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辦理時間
各分縣局工作時間
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
各分縣局企業注冊科
辦理地址
各分縣局地址
聯系電話
各分縣局電話
辦理依據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