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標注冊應這樣選擇商品或服務
時間:2017-10-11 15:4131 來源:未知
進行商標注冊申請時需要指定商品或服務。為何注冊商標要選擇商品或服務?如何選擇合適的商品或服務?此外,在進行涉外商標注冊時,選擇商品又應當注意哪些問題?本文將就這些話題與各位分享。
進行商標注冊需要選定商品或服務,原因有二:
首先,商標使用需要與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相結合,方能實現商標的基本功能和價值,因此商標與商品是密不可分的。其次,我們的生產、生活所涉及的行業千差萬別,一般情況下,商標可以在不同的行業中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而不產生混淆。因此商標必須指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以便劃分商標所屬的行業。
為了實現注冊和保護商標的目的,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把商品或服務分為45個類別,根據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因素把商品分為34個類別,而根據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因素把服務劃分成11個類別。一般而言,申請商標注冊的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經營的業務來選擇商品或服務。有些企業經營的商品或服務屬于一個類別,例如餐飲屬于第43類,手機屬于第9類,但有些企業經營的范圍屬于多個類別,例如汽修可能涉及第2類、第3類、第4類、第6類、第12類、第37類等。
在進行涉外商標注冊時,與在國內進行注冊申請一樣,商品選擇非常重要。因為商品范圍直接決定了商標權的范圍。一方面,注冊商品需要滿足企業自身使用的需求,另一方面,注冊商品還要實現排除他人注冊和使用相同近似商標的目的。如果商品選擇不慎,將對企業商標權保護產生非常不利的后果。目前世界上主要有兩種分類規則。一種是國際分類,我國采用的即是國際分類;另一種是本國分類,例如伊拉克、委內瑞拉、斐濟、塞拉利昂等國。作為例外,加拿大商標注冊尚未采用任何分類規則,而僅是簡單地把服務與商品區別開來。
在各國選擇商品時,除了要考慮各國采用的分類標準,還要考慮各國對于商品的具體要求。例如,沙特阿拉伯只接受國際分類表中的規范商品,美國僅接受非常具體明確的商品,而斐濟、塞拉里昂等國至今尚不接受服務商標的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