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一般包括標題、收件人、范圍段、意見段,簽章、會計師事務所地址和報告日期等基本內容。 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形成不同的審計意見,出具四種基本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
(1)元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討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依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會計報表內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遺漏;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元保留地表示滿意。元保留意見意味著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貫的,能滿足非特定多數利害關系人的共同需要。
(2)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恰當的,但還存在著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因審討范圍受到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個別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
(3)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是指與無保留意見相反。認為會計報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貫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存在下述情況)。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嚴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會計報表嚴重歪曲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
(4)無法(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說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無法發表意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審計范圍受到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的嚴重限制,不能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致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發表審計意見時,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