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即標準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審計過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
2、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當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3、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當注冊會計師確信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歪曲,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國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未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注冊會計師才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當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至無法確定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注冊會計師才可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