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公司注冊不需要驗資,有一些行業可能需要前置或后置審批,需要驗資報告,比如典當行,保理公司,銀行,保險公司什么的,普通的公司是沒有規定需要驗資的
1、公司增減資是否待股東投足出資后,才能增資?
答:如尚未投足,亦可以先變原更章程后增資。
2、子公司能否向母公司投資?
答:可以。除上市公司證監會有限制外其他公司未有相關規定。
3、增資是否可以分次出資?
答:可以。
4、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是否包括商譽?
答:不包括。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商譽不能作為出資資產。
5、設立驗資及增資是否將貨幣資金存入臨時存款專戶?
答:是需要存入驗資專戶的。
6、分次出資股東是否同時按比例出資?
答:法律無規定,股東可以在出資協議和章程中約定。
7、公司設立失敗,其已過戶財產如何處理?
答:如是貨幣資金,需按原渠道退回;其他財產可在協議中規定。
8、分次出資中非首次出資,股東可否用已設立公司的未分配利潤出資?
答:可以,關注利潤的完稅情況。
9、債權轉股權是否可以審驗?
答:可以,但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四大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可以。其他情況下工商局一般不受理。
10、企業年度檢驗審計出具何種形式審計報告?
答:一般目的的審計報告。
11、減資是否公告45日后方可出減資報告?減資是否必須以貨幣方式減資?可否為實物減資?可否轉到“其他應付款”?如何證明企業已減資?減資內容可否詳細講述?
答:根據公司法規定可知,減資應該在公告45日后方可出減資報告;法律法規未規定減資必須用貨幣方式,故可以其他方式減資;檢查減資記錄及減資的法定程序可以證明企業的減資事項。
12、上級單位12月撥款至企業,次年5月下發批復同意以12月份的撥款增資,應以什么時間作為驗資時點?
答:應該以次年5月作為驗資時點。
13、上次驗資后,股東抽逃出資,本次驗證時如何反映?如何界定抽逃?(股東長期占用被投資企業資金)
答:注冊會計師不能做法律意義上的抽逃界定,只需要在報告中說明股東占用資金的具體情況。
14、股東出資后,間隔較長時間申請驗資時,對于所驗資本金已劃走,是否可以驗?
答:可以審驗。要說明資金使用的情況。
15、A公司擬與B公司成立C公司。A公司以貨幣出資,B公司以在A公司當年分取紅利出資。A公司能否直接將B公司紅利從A公司出資到C公司作為B公司出資?此種行為是否屬于代為出資?還是必須由A公司先將紅利付到B公司賬上,再由B公司出資?如A公司直接將B公司紅利出資到C公司可行,應獲取和收集哪些證據和資料?
答:不建議以上述方式操作,可以先以貨幣分配利潤后出資。
16、新公司法規定驗資可不關注對外投資額的限制,那么公司對外投資額如果大于其凈資產(用負債投資)可以嗎?如可以,在驗資說明中是否應強調?
答:可以,不用在驗資報告中強調。
17、企業以凈資產出資的,相關評估報告對部分不良資產以賬面值列示,注冊會計師驗資時如何操作?能否在驗資事項說明中予以“保留意見”?
答:剔除不良資產部分,因為如不剔除會造成出資不實,并在報告正文和驗資事項說明中闡述該事項。
18、個人以實物出資,包括自制的設備,如無產權證明,如何確定出資財產的所有權?
答:檢查該設備的生產記錄,采購材料記錄等。
19、請問:子公司可以向母公司投資嗎?如果可以,如何防止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資的款在母子公司間無限膨脹、循環,造成雙方出資虛增?例如:A公司控制B公司,向B公司投入1000萬元,占B股權60%。
A公司第一次增資:B公司投入A公司1000萬元,實現A公司增資1000萬元的目的;
B公司第一次增資:A公司投入B公司1000萬元,實現B公司增資1000萬元的目的;
A公司第二次增資:B公司投入A公司1000萬元,實現A公司增資1000萬元的目的;
B公司第二次增資:A公司投入B公司1000萬元,實現B公司增資1000萬元的目的;
按此循環,1000萬元可在A公司與B公司之間無限擴張注冊資本,是否正確?
答:可以。除上市公司證監會有限制外其他公司未有相關規定。
20、A公司是一家20世紀90年代初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商投資比例占50%,國內B、C兩股東投資比例合計50%,注冊資金100萬美元。因當時匯率低,賬面實收資本為300多萬美元?,F外商擬轉讓股權給B,變成內資企業,工商局要求驗資。請問:
(1)這種情況下該公司是屬于新設立,還是股權轉讓變更股東;
(2)改制成為內資企業后,注冊資本為人民幣,數額如何確定?工商部門沒有明確答復,但提出以下幾種意見:
A.以評估后凈資產重新注冊;
B.以原賬面實收資本為注冊資本驗資;
C.以100萬美元和現在匯率折算為注冊資本;
D.中方股東以原投入資本+新購股東支付項作為注冊資本。
以上處理涉及的會計處理如何解決?
答:(1)只是股權變更,不需要驗資。
(2)以原賬面實收資本為注冊資本。
21、外商投資企業實物資產如何處理評估問題?(一般,獨資企業有進口發票、報關單、其金額為外幣,無商檢報告)。目前如何解決評估時外幣問題?
答:請咨詢評估師協會。
22、企業對外投資能否超過注冊資本或超過凈資產?
答:可以。
23、若用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做審計是僅對凈利潤已交所得稅同時按比例計提即可,還是對凈利潤的形成即利潤也要審計?用未分配利潤增資呢?
答:凈利潤形成過程也需要審計。
24、公司法規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必須編制資產負債和財產清單,是指減資前最近一期報表,還是指減資當日報表?在實務中,注冊會計師應獲取哪一時點的報表?是否需要對報表先審計?如果需要審計,應關注哪些方面?
答:一般是減資前最近一期報表。但如果減資基準日不在月末,則需要編制減資基準日的報表。
25、除了“資本過剩”和“嚴重虧損”以及“依法收購股東股權”,還有其他可以減少注冊資本的理由嗎?在法律上有無相關要求?
答:在不違反法律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操作
26、公司的投資者是否應出具證明,承諾對公司減資前的債務以原出資額承擔清償責任?公司是否應當出具證明,保證減資后有能力清償債務及不侵犯債權人利益?注冊會計師是否應收錄這兩個證明作為工作底稿?
答:需要檢查并作為工作底稿。
27、減資時,不是以貨幣資金發還股東,而是以非貨幣資產減少的方式進行,則減少的非貨幣資產的價值如何確定?是賬面價值,還是評估價值?在單方減資時,涉及其它不減資股東的利益如何處理?如果減資涉及的非貨幣資產價值雖不公允,但只要各股東都能認可和同意,是否也可行?
答:關于減資法律未規定需要評估,會計處理可以按賬面值。
28、對凈資產折合資本的限定中,講到折合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請問:這里指的凈資產是評估時點的凈資產,還是驗資日的凈資產?在國企改制時,這兩個時點之間期限較長,會產生評估基準日后的損益問題,是否會引起出資不實問題,注冊會計師如何處理?
答:凈資產額應先審計后評估,驗資截止日與評估日之間的凈資產差額,如不足部分由股東補足,多出部分返還原股東。國有資產的處理:收益部分返還財政,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國有資產應分得利潤補足。
29、準則第十四條(四)規定:“以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的,或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在審計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驗其價值”,與您所講的從屬于工商規定按評估值審驗,兩者之間關系如何處理?
答:工商規定的合資企業實物投資部分可以商檢部門出具的價值鑒定為依據。可以不用評估。
30、國有企業改制驗資,國家股權評估后的凈資產折合股份。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是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審驗其價值,還是在審計的基礎上審驗其價值?
答:應該按評估價折股,但是如果改制以評估值入賬按證監會規定則不能連續計算業績,故實務中可不調整賬面價值,驗資報告可以描述為“以評估值的XX折合股本”
31、如果一個企業作為獨立投資者設立的公司,該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還是獨資公司?
答:可以參見企業的預核準文件。
32、國有獨資公司,在今年改制過程中進行了清產核資,結果是潛盈增加10個億(主要是物業集團所屬的經租房產和小區鍋爐等賬外資產形成的)。國資委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了批復,并要求企業以此結果增加實收資本及注冊資本。請問:該驗資事項,即增加10億元資本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還要將這10億元分開是什么資產盤盈或負債潛盈進行分別審驗?
答:可以驗資,分別盤盈盤虧資產明細進行審驗。
33、評估的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是否需要扣除商譽的成份?
答:需要扣除。
34、新的驗資準則修訂以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應當在審計基礎上按規定審驗,是否意味著對公司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應當先審計,再評估確定其價值?
答:先審計后評估。
35、某自然人出資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然后該自然人與其一人公司再共同出資設立一有限公司(兩個股東),是否違反公司法?以此種方式似可衍生出若干公司?
答:可以。
36、新公司法對外投資沒有比例限制,可否這樣理解:雖然沒有對外投資比例限制,但企業(公司)對外的股權投資總額也不應超過企業實收資本總額?根據新公司法規定,注冊會計師驗資時可不關心公司對外投資額的限制,但公司已出現資不抵債還要投資設立新的公司,注冊會計師應如何驗證注冊資本?
答:不用考慮。
37、以非貨幣財產出資須取得相關資產的權屬轉移證明文件,請問:存貨如何獲取和獲取何種產權轉移證明文件?以除汽車、房產、專利技術以外的其他非貨幣財產出資如何鑒定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答:需要提供移交清單并實地查看。
38、自然人以貨幣出資的,收款憑證僅指現金交款單嗎?
答:包括但不限于(還有收款收據、轉賬支票等)
39、變更驗資時,注冊會計師是否有責任對變更前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審驗?
答:分具體情況,如果是以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增資則需要。
40、外商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若與注冊資本幣種一致,其折算匯率是按外經部門批準日匯率,還是按外匯管理部門資本業務核準件簽發日,還是公司進行會計處理的當日匯率?
答:以外管局核準日為準。
41、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不屬于我們審驗,但是如果在增資的同時發生股權轉讓,注冊資本變更前后對照表中,是否要反映股東股權變更的情況?還是直接以股權轉讓后的股權結構作為變更前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我們在實務處理中是采取后一種列示方法,同時在驗資事項說明中增加其他事項說明,說明該次股權轉讓尚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待本次增資一并辦理。這樣處理是否可行?
答:在注冊資本變更前后對照表中,變更前填寫原股東及其出資,變更后填寫變更后股東及其出資,并在驗資事項中說明。
42、新公司法使公司章程更為重要,如果被審驗單位提供給注冊會計師的章程與提供給工商局備案的章程非同份或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按前者進行了驗資,且出具了報告,請問:注冊會計師是否有責任?注冊會計師如何辨認章程的真實性?
答:最好保持兩者的一致性,如果有變化則在報告中說明;如果會計師不知道章程發生變化則會計師沒有責任。
43、由于非貨幣財產在公司設立前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是否意味著首次出資只能以貨幣方式投入?
答:非產權的非貨幣資產也可在首次投入。
44、2003年1月,甲、乙、丙三個企業法人擬共同出資組建A公司,均以貨幣資金出資。2003年1月20日取得了A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2003年4月,乙、丙兩企業先后將出資足額繳付甲企業賬戶,由甲企業負責A公司的籌建。在規定的期限內,A公司未能設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失效,但甲企業已以甲乙丙三方的出資開始A公司的實際籌建。2006年5月,A公司雖未設立,但實際籌建已完成,并具備生產能力。甲乙丙經協商,擬完成A公司的設立,重新進行了名稱核準。請問:2006年注冊會計師如何實施驗資?能否追溯原貨幣資金出資審驗,并對形成的資產、負債追加審計程序后出具驗資報告?
答:不能追溯原貨幣資金出資審驗,可以實物出資,先審計后再驗資。
45、分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原投資主體以分公司凈資產出資,如何出具驗資報告?30%的貨幣資金如何體現?
答:30%的貨幣必須到位,分公司凈資產評估后可以投入。
46、分期出資時,是否可以以未分配利潤轉資作為第二次出資?
答:可以(主意完稅情況)
47、注冊會計師是否有義務追查出資人資金來源?例如,自然人以巨額現金出資,是否需要追查其資金來源,要求其證明資金確屬其所有?
答:注冊會計師沒有責任追查資金來源。
48、由多家公司組建設立企業集團公司(股東以股權投資,原多家公司成立企業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由于母子公司股權過戶辦理均要求對方先予辦理。驗資時怎么處理?是否有貨幣資金30%的比例要求?(金額達幾十個億元)
答:可以要求被審驗單位出具承諾函;注意查實股權關系;注意限售股不能作為出資;仍應滿足30%貨幣出資的規定。
49、具體有何機構可以對驗資報告的虛假進行鑒定?
答:法院。
50、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分立,原公司一分為二,股東及其持股比例均不變,那么新成立的公司的實收資本需進行設立驗資,是否需要評估?產權不能辦理轉移手續怎么操作?原留存企業要進行變更驗資,是否要進行資產評估?如果原企業不評估,新設企業需要資產評估,那么兩個公司本來是同樣的資產的計價基礎卻完全不同?
答:上述情況屬于以資產出資的設立驗資,需要評估后驗資,貨幣出資金額需滿足30%
51、國有企業改制,用部分經營凈資產投資成立股份公司,其設立時因非貨幣資產不可能辦理產權轉移手續,那怎樣操作?
答:先設立股份公司在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可先取得企業聲明。
52、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對外投資設立2人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嗎?
答:可以。
53、外方出資者用其從本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增資是否可以?
答:可以,須經外管局批準。
54、行政劃撥土地及集體所有土地能否出資?
答:先履行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完土地使用權證后方可出資。
55. 以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股本),是否需考慮構成凈資產的資產的類別?例如,一個企業只剩下債權資產(或股權,或無形資產),其以凈資產折合實收資本(股本)進行新設或變更驗資時,如何評價其出資是否符合《公司法》關于允許出資的資產類別的規定?
答:可以出資,相關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不可以。
56. 內資企業減資是否允許減為一人公司?
答:可以。
57.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凈資產全額轉增資本,也是增資的一種形式,是否應根據《公司法》的要求,法定公積金應保留注冊資本轉增前的25%?
答:沒有限制,整體改制不需考慮上述問題。
58.公司賬面的實收資本與注冊登記的實收資本是否允許存在一定的差額?
答:投資期滿后不應該有差額。
59.股東以貨幣出資,是否允許在兩個以上開戶銀行入資?是否允許在異地銀行開戶入資?
答:只能在擬注冊地開立一個銀行帳戶。
60.除了股東溢價出資的情況外,股東投入資本是否必須全部作為實收資本?
答:是。
61、關于驗資報告附件明細表中“本期認繳”概念該如何界定期限?
答:根據章程約定的本期應繳出資。
62、驗資報告中,資金入賬時間、銀行詢證時間,均比外管局詢證早,驗資報告日期如何確定?如果以外管局的日期為準,那銀行入賬日期后到外管局之間的責任,事務所也要承擔嗎?
答:事務所有責任承擔,可補打報告日對賬單。
63、外資增資沒有報告范本,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參照有限公司模板。
64、外資增資分期出資,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參照內資分期出資。
65、外資首次分三期繳足,第二期資金到位后,變更出資金額。經批準,同意增資,但變更出資的金額是連同第三期的資金一起到位,考慮函證因素,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在報告中說明“增資金額連同第三期出資一起到位”
66、B股公司增配驗資特點?B股公司增配股東大會通過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登記后即完成,隨后向政府原批準機關獲取相應批文和批準證書時就需要提供增配后的“驗資報告”。但此舉遭外匯管理部門質疑:尚未核發“核準件”怎能出具驗資報告?而外匯管理部門的核準件又需要獲取原批準機關批文和批準證書后才能申請。問:注冊會計師對此應何時出具驗資報告?
答:先出具驗資報告供政府批準使用,在報告中限定報告用途是政府批準使用。
67、外資企業因分立設立需驗資,而批準機關所批準的出資方式俱為初始出資方式,其時注冊資本所對應的資產形態實為凈資產,再按初始投入形態已無法審驗,難以按本準則規范。不知按哪個準則來審驗及如何出具報告?
答:根據設立驗資規范出具報告,根據模板適當修改。
68、驗資基準日與驗資報告日的時間間隔有無要求?如企業股東于1年前增資,但未辦理驗資和工商變更手續。1年后,企業找事務所驗資。企業以非貨幣出資,已經評估,且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出資,上述業務事務所是否接受委托?
答:時間間隔無要求,但不應太長;可以接受委托;注意評估報告在企業去工商局備案時仍應有效。
69、A公司原注冊資本3萬元已到位,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且規定原股東中一個轉讓其原股份。另規定注冊資本在2年內分三期到位。請問:此類驗資業務屬于設立驗資還是變更驗資?報告格式如何確定?特別是附件表格如何設計?單純的股東之間股份轉讓,不改變注冊資本是否明確不需要出具驗資報告,僅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變更(備案)即可?
答:屬于變更驗資;單純股東變更不需出具驗資報告。
70、外商投資企業股東一次全部出資的驗資事項說明中,涉及金額的是否全部要注明幣種?參考格式中有部分沒有注明幣種的要求,是否用人民幣表述?
答:需要注明全部幣種;參考格式中未注明的不是用人民幣表示,要根據實際情況. 信息條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