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住院等業務收入掛鉤……11月26日,《西安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印發,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全市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十三五”期間,全市醫療費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 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
《方案》明確,我市將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逐步推進以總額控制為基礎、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頭、按定額、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積極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
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全市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全市范圍內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十三五”期間,全市醫療費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我市將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按定額等付費;對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門診統籌、門診慢性病可按人頭付費;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到2020年,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覆蓋全市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
此外,我市將推進按病種付費工作。原則上對臨床路徑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逐步將可以門診開展的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按病種付費范圍。充分利用既往費用數據信息,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定點醫療機構類型、等級、功能定位等因素,做好按病種付費醫療費用測算工作。
按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式復雜程度和實際資源消耗水平等進行病種分組,逐步將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用于實際付費并擴大應用范圍。適時選取部分具備條件的三級醫院,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工作。
完善按人頭、按定額、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
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在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的基礎上,合理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的常用藥品,促進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明確按人頭付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范圍,保障醫保目錄內藥品、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和一般診療費的支付。
點醫療機構做好慢性病統籌服務和健康管理。
逐步從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類風濕、腦梗塞后遺癥、腦出血后遺癥等慢性病入手,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對參保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進行慢性病治療的,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專項協議,鼓勵基層定
在總額控制的基礎上,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前三年的住院病人平均醫療費用,協商確定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額標準,對不能按病種、按床日付費的住院患者實行按人頭定額付費。年底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結果和實際服務數量進行合理補償。
對精神類疾病、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費方式,在嚴格測算床日費用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按床日付費包干標準。
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業務收入掛鉤
我市還將結合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落實和完善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保障措施,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到基層首診。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的付費方式改革,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控費和健康管理方面的“守門人”作用。鼓勵定點零售藥店做好慢性病用藥供應保障,患者可憑處方自由選擇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到定點醫療機構外購藥。
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規范和推動醫務人員多點執業。建立醫療機構效率和費用信息公開機制,將費用、患者負擔水平等指標定期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為參保人就醫選擇提供參考。
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內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機制,引導醫療機構建立以合理診療為核心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建立醫保醫生管理制度,對醫保醫生執行醫療保險政策、控制醫療費用、履行服務協議、提供醫療服務質量及參保人員評價滿意度等情況進行考核,并與其年度考核、工資待遇、職務職稱晉升等掛鉤,嚴禁醫療機構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住院等業務收入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