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行業中目前的相關規定與要求,企業無法直接申請二級總承包資質。在建筑行業中,二級總承包資質并非最低級別的資質,因此,根據行業規定,企業不能直接申請此級別的資質。相反,企業必須從最低級別的總承包資質開始,然后逐漸提升,以擴大其工程業務范圍,增強在行業競爭中的地位。
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要求企業具備一定的工程業績。例如,企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1.在過去的五年內,承擔過以下四類工程中的至少兩類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且工程質量合格:
-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或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或民用建筑工程2項(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如果企業沒有建筑施工資質證書,就無法承接建筑工程項目,沒有工程業績,因此不能直接申請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