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建筑資質,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當中的最低等級資質,樁基也在三級建筑資質的承包范圍內,具體分析如下: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當然,除了上述了建筑工程項目,三級建筑資質還可以承接建筑工程與之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其中,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雖然,三級建筑資質是該類別當中的最低級別資質,但是,這也是企業第一次申報辦理建筑資質可以直接辦理的資質證書,剩下的高級別資質需要企業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后升級獲得,升級的步驟有下面幾點:
1、滿足資質升級條件,準備企業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準備充分后,到所屬地區的建筑主管部門申請。
3、建筑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批,審核企業的資格。
4、經主管部門審核合格,頒發相應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