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資質,在建筑行業中并沒有被單獨制定設立,而承包工程總承包項目與其他總承包資質一起聯合承包。所以,一般情況下的總承包資質是指施工資質中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其中,施工總承包資質需要的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2. 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工程技術人員;
3. 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4. 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基本條件中對工程業績的要求方面,如果公司辦理總承包三級資質時,需要考核技術負責人的工程業績,如果是辦理二級或一級總承包資質升級時,需要考核公司在三級資質時承包的工程業績情況。同時,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之間有一定的區別,特別是工程范圍上面。
工程總承包的承包范圍最廣。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包括各項目、各專業)、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總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項發包。
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工程總承包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分包,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