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建筑業的公司為什么必須要辦理建筑資質?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7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例如:建筑公司注冊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設計、建筑安裝工程、建筑施工工程等。建筑公司注冊資本和以后要申請的資質有關,建筑公司注冊時或注冊完成后任意時間,都可以申請建筑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