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建筑資質許可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1、建筑業企業由申請人直接向當地的省、自治區、自治縣的行政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的材料,除此之外的其他行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企業注冊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2、由各省、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資料經行初審,審查通過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將材料和審查意見報建設部審批。
3、建設部審批,其中涉及到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資質,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經行初審,初審同意后建設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行政許可通過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被申請人發放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