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建筑資質可以蓋多少層
三級建筑資質可以蓋的層數大概在13層左右,且在單跨跨度上面不能夠超過24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超過了24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級建筑資質就不夠了。
三級建筑資質可以蓋的層數大概在13層左右,積極的建筑公司也只可以蓋14層以下的樓房;并且在單跨跨度上面不能夠超過24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超過了24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級建筑資質就不夠了;同時,三級的建筑資質在建筑的過程當中,高度不能夠超過70米,要控制在70米以下,建筑的面積也不能夠超過6萬平方米。
三級建筑資質,在建筑行業中,是屬于施工總承包資質,全稱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資質是最低等級的資質證書,是一項承包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的資質證書,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其中,每個不同等級的建筑資質,可以承包的業務范圍都是不同的,具體分析如下: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