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辦理審核歸那個部門管理
1、建筑企業資質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建設部,由建設部建筑管理司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其中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建設部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
2、專家委員會提出評審意見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建設部審批。
3、二級及以下建筑企業資質的審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有關內容,參照前兩款辦法自行確定。其中,涉及鐵道、民航方面二級資質的審批,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目前沒有設立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其審批程序暫與一級資質相同。
資質審批實行公告制度。建筑企業資質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資質公告在全國發行的綜合性報紙或全國建筑管理行業報紙發布;二級及以下企業公告發布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