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建筑資質時如何順利通過專家審查意見
根據《行政許可法》及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的相關規定,凡是申請建筑企業資質的人員、代表工程業績等申報材料都需要提交到住建部,并由住建部組織專家審查,并將專家審查意見公示在住建部官網,公示期通過之后,才會下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那么,如果專家審查意見未通過怎么辦呢?企業應該如何補救呢?
一、補救方法及流程
(一)根據審查意見完善申報材料,二次申報或重新申報專家審查意見未通過的企業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主頁→辦事大廳→受理發證信息查詢”查詢具體意見,并根據具體的意見重新準備材料,把不滿足要求的人員及時去掉并停掉社保,并及時給新人員繳納社保,所有的材料重新準備好之后可以進行二次申報或重新申報。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申報是不限時間的,所以企業務必在重新申報之前完善申報材料。
(二)對專家審查意見有異議的,可提交陳述申請當企業提交的材料專家審查意見沒通過,企業在查詢具體審查意見后對審查意見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提交陳述申請,經省級主管部門確認并加蓋企業印章后報送到住建部受理辦,公示期一般是7-15個工作日,但具體的日期需要查看住建部官網公示通知。需要注意的是,陳述申請在公示期過了之后就不再受理了,郵寄的陳述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材料如何準備呢?
轉專業部門審查的資質仍提交紙質材料,陳述材料由省級主管部門統一上報的,并附報送陳述材料的公函和陳述申請表一份,企業不應隨行;如省級主管部門委托企業報送的,陳述材料應由省級主管部門密封并加蓋印章,同時攜帶省級主管部門報送陳述材料的公函。